重磅!財政部:土地出讓金劃歸稅務部門征收!樓市或將迎來劃時代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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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讓金不歸地方政府,歸稅務局征收
剛剛,財政部發文《關于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礦產資源專項收入、海域使用金、無居民海島使用金四項政府非稅收入劃轉稅務部門征收有關問題的通知》,簡而言之,以后土地出讓金不歸地方政府,而是歸稅務局征收。
自2021年7月1日起,選擇在河北、內蒙古、上海、浙江、安徽、青島、云南?。ㄗ灾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以?。▍^、市)為單位開展征管職責劃轉試點,探索完善征繳流程、職責分工等,為全面推開劃轉工作積累經驗。稅務局征收和土地出讓金歸地方政府所有,這是兩碼事,簡單說,稅收是中央和地方分成的,而土地出讓金不是。從土地供應分三次集中出讓,再到土地出讓金歸稅務部門征收,在貫徹房住不炒的政策上,這將是一個歷史性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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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讓收入對財政來說有多重要?
根據財政部公布的數據,1-4月累計,全國一般公共預算收入78008億元,同比增長25.5%。全國稅收收入67450億元,同比增長27.1%;非稅收入10558億元,同比增長16.6%。
1-4月累計,全國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24277億元,同比增長36.6%。其中,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21383億元,同比增長35%。
2021年前4月全國賣地收入2.1383萬億元,占前四月全國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的27%、占地方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的52%、占全國稅收的32%。
地方財政100塊收入里面,賣地收入的貢獻達到52塊錢。
哪些城市賣地收入最高?哪些城市土地財政依賴度最高?
根據中指研究院報告,2020年,全國300城市土地出讓金總額為5.9萬億元,同比增加16%。上海、杭州、廣州、南京四城超過2000億,北京、武漢、寧波、佛山、成都、重慶、蘇州、西安、深圳、天津等破千億,福州、無錫、青島、鄭州、東莞則超過700億。
而土地財政依賴度,可以用賣地收入與一般公共預算收入之比來衡量。
易居房地產研究院的測算結果顯示,當前大部分城市土地政策依賴現象都很嚴重,2019年近九成城市土地財政依賴度超過50%。根據土地財政依賴度這一比值,通過細化分析,可以將30個典型城市分為三大類:
第一,超高土地財政依賴城市(≥100%),占據樣本城市的四成。包含溫州、昆明、福州、杭州、太原、合肥、武漢、西安、廣州、南京、佛山、鄭州。
第二,高土地財政依賴城市(50%~100%),接近樣本城市的五成。包含蘇州、天津、廈門、沈陽等城市
第三,相比之下,土地財政依賴較低的城市較少(<50%),僅占樣本城市的一成左右。包含深圳、上海、北京和無錫四個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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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全文
關于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礦產資源專項收入、海域使用金、無居民海島使用金四項政府非稅收入劃轉稅務部門征收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自然資源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自然資源局,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稅務局,中國人民銀行上??偛?,各分行、營業管理部,各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政府非稅收入征管職責劃轉稅務部門的有關部署和要求,決定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礦產資源專項收入、海域使用金、無居民海島使用金四項政府非稅收入統一劃轉稅務部門征收?,F就平穩有序推進劃轉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將由自然資源部門負責征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礦產資源專項收入、海域使用金、無居民海島使用金四項政府非稅收入(以下簡稱四項政府非稅收入),全部劃轉給稅務部門負責征收。自然資源部(本級)按照規定負責征收的礦產資源專項收入、海域使用金、無居民海島使用金,同步劃轉稅務部門征收。 二、先試點后推開。自2021年7月1日起,選擇在河北、內蒙古、上海、浙江、安徽、青島、云南?。ㄗ灾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以?。▍^、市)為單位開展征管職責劃轉試點,探索完善征繳流程、職責分工等,為全面推開劃轉工作積累經驗。暫未開展征管劃轉試點地區要積極做好四項政府非稅收入征收劃轉準備工作,自2022年1月1日起全面實施征管劃轉工作。 三、四項政府非稅收入劃轉給稅務部門征收后,以前年度和今后形成的應繳未繳收入以及按規定分期繳納的收入,由稅務部門負責征繳入庫,有關部門應當配合做好相關信息傳遞和材料交接工作。稅務部門應當按照國庫集中收繳制度等規定,依法依規開展收入征管工作,確保非稅收入及時足額繳入國庫。已繳入財政非稅專戶,但尚未劃繳國庫的有關資金,由財政部門按非稅收入收繳管理制度規定繳入國庫。 四、稅務部門按照屬地原則征收四項政府非稅收入。具體征收機關由國家稅務總局有關?。ㄗ灾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稅務局按照“便民、高效”原則確定。原由自然資源部(本級)負責征收的礦產資源專項收入、海域使用金、無居民海島使用金等非稅收入,征管職責劃轉后的具體工作由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承擔。 五、稅務部門應當商財政、自然資源、人民銀行等部門逐項確定職責劃轉后的征繳流程,實現辦事繳費“一門、一站、一次”辦理,不斷提高征管效率,降低征管成本。具體征繳流程可參照本通知附件流程圖并結合當地實際研究確定。涉及經費劃轉的,方案按程序報批。 六、稅務部門征收四項政府非稅收入應當使用財政部統一監(?。┲频姆嵌愂杖肫睋?,按照稅務部門全國統一信息化方式規范管理。 七、資金入庫后需要辦理退庫的,應當按照財政部門有關退庫管理規定辦理。其中,因繳費人誤繳、稅務部門誤收需要退庫的,由繳費人向稅務部門申請辦理,稅務部門經嚴格審核并商有關財政、自然資源部門復核同意后,按規定辦理退付手續;其他情形需要退庫的,由繳費人向財政部門和自然資源部門申請辦理。人民銀行國庫管理部門按規定辦理退付手續。 八、除本通知規定外,四項政府非稅收入的征收范圍、對象、標準、減免、分成、使用、管理等政策,繼續按照現行規定執行。 九、自然資源部門與使用權人簽訂出讓、劃撥等合同后,應當及時向稅務部門和財政部門傳遞相關信息,確保征管信息實時共享。稅務部門應會同財政、自然資源、人民銀行等部門做好業務銜接和信息互聯互通工作,并將計征、繳款等明細信息通過互聯互通系統傳遞給財政、自然資源、人民銀行等相關部門,確保征管信息實時共享,賬目清晰無誤。同時,向財政部門報送征收情況,并附文字說明材料。 各級財政、自然資源、稅務、人民銀行等部門要把思想認識統一到中央決策部署上來,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強化部門協作配合,形成非稅收入征管職責劃轉協同共治合力。各地在征管職責劃轉試點工作中若遇到重大問題,應當及時向稅務總局報告,稅務總局應當會同財政部、自然資源部、人民銀行等有關部門根據試點情況,研究完善具體征繳流程,指導各地做好劃轉工作;涉及地方跨部門協調難點問題,應當及時向同級政府報告,請地方政府及時協調解決和處理,確保劃轉工作順利進行。
附件: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等四項政府非稅收入征繳流程
日期:2021-06-06